人大履職中的“三項”工作調查

來源:常寧市融媒體中心 作者:唐賢富 編輯:源源 2021-01-20 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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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本人擔任常寧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常委會黨組安排我聯(lián)系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司法內務機關工作,。通過五年的履職,,我深刻體會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最大的優(yōu)勢是把黨的主張同人民的意志有機統(tǒng)一,,把充分發(fā)揚民主與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tǒng)一,。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把握好正確的政治方向是人大工作的首要職責,;維護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qū)域的正確統(tǒng)一實施,,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務;對一府兩院實行工作監(jiān)督和法律監(jiān)督,,在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中,圍繞中心,、關注社情民意,,聚焦熱點、難點,,為民代言是人大工作的著眼點,、落腳點。值紀念市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之際,,我就人大履職中的“三項”工作調查入手,,淺談人大工作的使命和職責,希望為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提供有益參考,。

一,、衡棗高速公路常寧連接線交通事故案調查

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通車15天的常寧連接線LK24+037與省道S320平交口地段,,先后發(fā)生九起交通事故案,,致五人當場死亡。交警部門對事故現(xiàn)場勘查分析結論為“路段設計施工存在瑕疵,,道路視距不規(guī)范,,交付通車的道路無交通警示牌、無減速帶,,事故責任主體為高速公路”,。而高速公路建設方拒不認可。事故受害人親屬遂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沒有履行法定職責并附帶行政賠償”,,分三案將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訴至常寧市人民法院,。在2004年4月,常寧市法院開庭審理判決期間,,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法規(guī)處副處長,,先后在衡陽,、常寧兩市,向兩市有關黨政領導,,兩市人民法院院長,、兩級交通局長和有關辦案人員傳話:“省高管自1998年正式成立以來,從未上過法庭當過被告,,常寧首開全省先河”,,給常寧法院判決執(zhí)行施加壓力。此時,,有關領導從交通事業(yè)發(fā)展的角度,,提出案件暫緩執(zhí)行。在了解到案件情況后,,常寧市人大常委會排除壓力,,先后兩次集體聽取匯報,作出全程跟蹤監(jiān)督的決議,,并于2004年8月,、9月兩次書面報告,一次由衡陽市人大代表提出批評建議件,。其間,,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對象特殊、情況特殊和領導意圖等為由,,三次到常寧市人大常委會座談,,常寧市人大常委會給出了受害人要安撫,亂源要根治,,否則跟蹤到底的態(tài)度,。三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等程序,,歷時三年七個月,三級法院七次判決,、裁定,,最終得以解決,平息了矛盾,,保障了受害人及親屬的合法權益,。常寧市人大常委會從根本上、源頭上清除事故亂源以維護人民群眾合情,、合法期昐角度出發(fā),,及時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匯報,督促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于2006年底一次性支付700萬元道路改建款給常寧市交通局改建道路,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二,、對人民法院刑罰執(zhí)行情況調查

2006年8月至11月,市直機關代表團反映,,2005年下半年以來,市委大院,、市政府大院及市直機關19個單位連續(xù)發(fā)生撬鎖入室盜竊案,,公安機關均進行偵查破案,犯罪嫌疑人也抓了,,人民法院均作了有罪判決,,但判決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均不好,并列舉了袁純峰,、袁海云兄弟系列盜竊案的刑罰執(zhí)行情況,。市人大常委會立即組成調查組,先后走訪調查了17個市直機關單位和被盜失主,,調閱公,、檢、法三機關執(zhí)法辦案的案卷材料和案件移送登記記錄,,調查核實袁純峰,、袁海云系列盜竊案相關情況。調查組及時向常委會會議報告了調查情況,,常委會議審議認為:市人民法院近兩年刑罰判決合法性存在問題,,在懲罰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wěn)定方面職能作用乏力,,65.1%的罪犯適用監(jiān)外執(zhí)行,,有失之過寬、過濫的違法之嫌,,有損法制尊嚴,,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對袁純峰,、袁海云盜竊案的判決,,公、檢,、法三機關均存在事實認定與處理不當的問題,。判決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與人民法院職能不相符,,且顯失社會公平,、正義,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會議后,,當晚市人民法院召開了審委會會議,,會議傳達了市人大常委會調查組的調查報告,決定依院長監(jiān)督程序,,撤銷袁純峰袁海云原刑事判決書,,決定將袁純峰、袁海云逮捕,,交公安執(zhí)行,。經補充偵查、起訴,,袁海云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袁純峰判處有期徒刑13年。市人民法院在糾正該案和清理整改2006—2007年刑罰判決執(zhí)行中,,先后糾正改判7案14人,。

常寧人大的此次調查,先后得到衡陽市人大,、湖南省人大內司委的肯定,,2007年底至2008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兩次來衡陽、常寧兩級人大調研,,并為規(guī)范刑罰處罰出臺了相關指導性意見,。

三、對水松地區(qū)治安狀態(tài)調查

2007年6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會在走訪水口山公司國,、省、衡陽市,、常寧市人大代表活動中,,代表反映近兩年來水松地區(qū)盜竊工業(yè)器材已形成盜、運,、儲,、銷一條龍。據水口山公司保衛(wèi)部調查掌握水松地區(qū)有90家廢品收購店,,嚴重擾亂了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致使企業(yè)經營效益明顯下降,,強烈要求當地政府和政法機關從速,、從嚴依法查處。同年7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專題聽取了情況匯報,,會議認為:意見反映強烈,,情況嚴峻,涉及面大,應進一步核實情況,,給予重拳整治,。會后,市人大常委會組成專項調查組,,先后調査了水口山公安分局,,松柏派出所,水口山公司保衛(wèi)部松柏工商所及有關廠礦和居委會負責人,,將情況調查匯總后,,向市人民政府交辦。同年8月,,市政府召開整治會議,成立了專門工作班子,,抽調100名公安民警組成整治隊伍,,開展了為期2個月的專項整治活動。此次專項活動共抓獲盜竊人犯93人,,挖出團伙17個,,破獲盜竊作案200余起,逮捕54人,,治安拘留39人,。取締非法無證收購店54家。2007年9月12日,,市人民法院在松柏召開公判大會,,依法判決11案,16人分別判處1—7年不等有期徒刑,,市公安局依法公開宣捕14案26人,。公捕、公判大會后,,市政府副市長,、市公、檢,、法主要負責人分別就水口山公司第三冶煉廠職工請人代崗和公司保衛(wèi)人員合謀盜竊進行整頓,,實行源頭治理,鞏固成果,。水口山公司領導對市人大,、市政府、市政法各家的整治行動和整改意見給予了高度稱贊,,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深受企業(yè)員工好評,。

2008年4月間,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人大內司委,、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專程來衡陽調研刑事案件量刑規(guī)則,,邀請本人參加座談,。會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勇向本人提問,你對人大工作有何認識,?你對法院司法裁量有何看法,?我說:就我本人的體會,從事人大工作一要作為才能有為,,要有一顆熾熱的心,,即心系群眾,特別是弱勢人群,。對他們既體現(xiàn)責任,,更要體現(xiàn)感情。二要根據熱點,、重點社情民意,,深入社區(qū)、深入實際,,調查核實情況,,把事實的真相弄清。只有事實清,,情況明,,督促解決問題才能事半功倍;三要全面準確掌握法律,、法規(guī),,把好法律脈搏,依法開好處方,。對人民法院司法裁量權,,總的原則是:行為人的行為違法性、行為人的行為社會危害性,,行為人的行為應受懲罰性要貫穿在司法裁量中,。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要寬之有度,、嚴之有據,,并結合當地的社會治安狀況,全面準確地貫徹執(zhí)行,,這樣才能真正維護社會穩(wěn)定,,維護公平正義。


作者:唐賢富

編輯:源源 曾凡龍(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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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白云 劉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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